为纪念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营造更加安全自信的消费环境。3月15日,定远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烟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消防大队,县心之惠超市等24家单位在心之惠超市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潘金钟,副县长许倩,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巡视活动开展情况。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普及消费知识、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执法人员向群众介绍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知识、食品安全消费常识等。 潘金钟强调,消费是推动定远县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相关单位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严格打击非法经营行为;要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广泛开展维权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消费维权意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坚守安全底线,履行好产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产品质量关,坚持诚信守法经营,持续提振消费信心,全力促进消费环境优化,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本次活动共设立展台35个、悬挂宣传横幅24条、发放宣传资料2800余份,接受消费咨询服务600余人次,销毁假冒烟酒、食品、药品、农资、日用百货20余个品种、2000余公斤,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保护意识,为营造良好、安全的消费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定远县将围绕“满意消费长三角 放心消费`定'放心”,聚焦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优化消费环境,以增强消费对提振经济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高质量发展,让群众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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