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基层推荐、公众代表评议、综合评定等程序,拟确定戴文军等2组(2人)为2023年1月份“定远好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2日至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联系电话:0550-4288312;电子邮箱:dywmb095@163.com;通讯地址:定远县政务中心大楼4楼东403室;邮编:233200。 定远县文明办 2023年1月22日
2023年1月份“定远好人”事迹简介
敬业奉献类(1组1人) 戴文军,男,中共党员,1980年5月生,定远县委组织部、定远县教体局选派大桥镇义和村驻村工作队队员,乡村振兴专干,定远县第二初级中学教师。2021年6月在大桥镇义和村任职以来,戴文军一心扑在乡村振兴路上,助力义和村集体经济创收153.25余万元。同时,入股成立滁州市和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争取专项资金10万元投入运营,发展农产品销售、墙体彩绘、农机合作等业务。协助农户开展工商注册,全村新增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市场主体26家。义和村被县委组织部授予全县集体经济组织十强村;义和村党支部连续两年被评为县级“五星级党支部”。戴文军个人也被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乡镇党委评为2021年度、2022年度县级优秀驻村干部。 见义勇为类(1组1人) 张金刚,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定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员。2022年12月10日晚9点30分许,张金刚在位于定远县经开区德轮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例行巡逻时,遇到了突如其来的大火。面对汹汹火势他毫不畏惧,以顽强的意志奋勇扑救,为消防救援赢得了宝贵的时间,避免了仓库内1万多只汽车轮胎的损毁,也为公司挽回了数百万元的财产损失。他用实际行动彰显了见义勇为的深刻内涵,展现了一位平凡保安员不平凡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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