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到来之际,定远交警大队积极联系县教育局,联合辖区派出所深入到定远范岗学校,为该校1-9年级学生开展冬季送法送安全宣传活动。这既有效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也为“12.2”活动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宣教民警首先指出开展此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接着,通报了山东蓬莱“11.19”特大事故以及发生在我县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案例,重点分析了当前交通安全形势,同时结合中小学生特点,指出了学生在骑乘车辆、步行走路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特点,并从“知法、守法、护法”、“知危险、会避险”等方面宣讲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出了如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最后,宣教民警提出建议,要求同学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做起,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劝导和抵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驾乘骑行不闯红灯,不在公路上玩耍,不坐超员车辆,不走路看书,不坐没有安全保障的拖拉机、三轮车等。要求同学们当好交通安全“宣传员”和“劝导员”,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向上辈亲友宣传所学的交通安全知识,阻止他们的无证驾驶、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
宣传课后,辖区交警和班主任及老师交流了交通安全,并给同学们散发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同学们还观看了交通事故案例展板。
定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杨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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