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前夕,范岗乡召开全体乡村干部会议,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精神,采取四项措施,建立起乡村共责、村为主体、紧密联系的对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教育和监管责任,各村以责任书的形式把孩子的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中。
成立组织。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村“两委”干部及部分村民组长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和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理事会。
明确责任。各村要把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列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所有村干部分工包保,包村民组,包河、塘、坝、渠,包宣传教育,特别是教育青少年儿童的监护人要管好自己的孩子,远离水源,在没有家长的带领下切不可下水游泳。各村应与村民组及有关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各自职责,落实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
广泛宣传。各村要召开村民组长、党员、村民代表及青少年儿童监护人会议,宣传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重要性,采用进组入户宣讲、每家每户贴宣传画、在塘坝树固定标语牌、在街道拉宣传横幅、到范岗学校散发防溺水宣传材料、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等办法,营造浓厚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氛围。
强化措施。包组责任人和水域承包人必须对池塘、水坑、水库等易发溺水事故地段进行看护、防范、巡逻,切实履行包保责任,把防溺水安全工作列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发生安全事故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孙维洋)
|